取阅馆藏
注册使用者户口
你必须在网上目录「@PRO」注册帐户,才可预约与借阅馆藏
借阅及预约馆藏
你可以使用「@PRO」个人户口搜寻和借阅馆藏。所有历史档案和图书馆藏品都是闭架保存,并只能在馆内查阅。
借阅和预约馆藏以共10件为限 (包括取阅状态为「开放」的案卷或文件层次的历史档案,以及图书馆藏品)。预约的馆藏会在你指定的预约日期保留在参考服务台一个工作天。你可提前一个工作天 (香港时间正午12时前) 至一个月提出预约申请。
如欲于星期六前来查阅档案,请浏览阅览室服务最新安排。
取阅历史档案
取阅政府档案处所保存的历史档案,须按照 《 1996 年政府资料档案 ( 取阅 ) 则例》 办理。一般而言,已存在不少於30年或内容曾获刊载的历史档案,均可供公众取阅。
取阅封存档案
公众如欲取阅封存的历史档案(例如封存少于30年的档案),须事先以书面方式向政府档案处处长提出申请。你可在政府档案处网页先开设使用者帐户,以提交线上申请。 (「使用指引」申请步骤连结 )
档案处在收到申请后,会征询档案移交单位的意见,以考虑是否开放封存档案。有关单位若认为所涉及的档案不宜公开,须根据 《公开资料守则》第2部 所列的理由阐释。除非政府档案处处长认为披露该等资料有损当时公众利益,否则也可批准公众取阅有关档案。
上诉/投诉 – 取阅封存档案
如你不满申请取阅封存历史档案的结果,可以书面方式连同相关资料及理据,去信行政署长提出上诉。行政署长的联络资料如下∶
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
政府总部25楼
行政署
行政署长
电邮 :
doa@cso.gov.hk
传真 : (852) 2877 0802
若你认为本处在处理申请过程中涉及任何行政失当,可向申诉专员投诉。申诉专员的联络资料如下∶
香港干诺道中168-200号
信德中心
招商局大厦30楼
申诉专员
电邮 :
complaints@ombudsman.hk
电话 : (852) 2629 0555
传真 : (852) 2882 8149
阅览室
阅览室的设计旨在为使用者提供一个适合进行研究和查阅馆藏的环境。使用者须遵守 阅览室使用须知 ,与我们协力保护历史资料。
设施
座位 | 30个 |
载有馆藏目录的个人电脑 | 7部 |
连接互联网的个人电脑 | 1部 |
阅览数码档案的个人电脑 | 5部 |
影印机 | 1部 |
缩微胶片阅读机 | 5部 (4部缩微 胶片阅读机已 连接打印机) |
缩微胶片及数码档案硬复本打印机 | 2部 |
储物箱 | 28个 |
免费无线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