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是人生的新阶段。准新人须完成一些必要程序,才可正式登记结婚。就让我们看看在香港结婚须经过的法律程序,包括提交拟结婚通知书、安排婚礼场地及宣读结婚誓词等。

不同地区的婚姻登记处

不同地区的婚姻登记处

自1956年首个婚姻登记分处开设以后,在市区和新界例如元朗、荃湾、筲箕湾、上水等地方先后设立了多个婚姻登记处。这些婚姻登记处不断改善办公环境和设施,向市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婚姻登记官与副婚姻登记官

婚姻登记官与副婚姻登记官

婚姻登记官(曾称为婚姻注册官)负责主持婚礼和处理相关纪录,在神圣的婚姻契约中担当不可或缺的角色。其职责包括签发结婚证书、处理就签发结婚证书提出反对的事宜、引领新人及其证婚人进行仪式等。谁曾担任这个重要角色?让我们来一看究竟!